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軒尼詩炫音之樂音樂派對即刻引爆
軒尼詩高雄巨蛋音樂饗宴,邀你盛裝出席!快參加炫音考驗,免費抽VIP邀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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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方式

年滿21歲的消費者,只要參加軒尼詩V‧S‧O‧P 快速通關互動遊戲,完成任務後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就有機會抽中2013 軒尼詩V‧S‧O‧P炫音之樂高雄音樂派對邀請卡2張 ,(天天抽出5名得獎者,共35名)。

活動期間

2013/06/20 - 2013/06/26

2013軒尼詩V‧S‧O‧P炫音之樂高雄音樂派對

  • 時間:2013/7/27
  • 地點:高雄巨蛋

全球音樂時尚年度盛事,軒尼詩V‧S‧O‧P炫音之樂,即將再次前進高雄。集合酷炫調酒、聲光影音感官娛樂,帶您體驗至高無上的豪華享樂,7月27日邀您盛裝出席!

領獎規則

  1. 活動天天抽出5名參加者,每人可得「 2013 軒尼詩V‧S‧O‧P炫音之樂高雄音樂派對 」邀請卡2張。
  2. 得獎通知以發佈至個人Facebook塗鴉牆與寄送EDM的方式通知。
  3. 參加抽獎之網友如審核資料不完整或造假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該網友抽獎資格之權力。
  4. 邀請卡寄發日期與領取方式將載明於中獎通知E-Mail內。
  5. 獲獎並出席派對者,必須年滿21歲且為軒尼詩粉絲。

活動注意事項

  1. 對於透過任何程式進行大量資料發送者,主辦單位將保留取消參加資格的權利。
  2.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其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3. 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的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4. 得獎者應於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客戶登錄資料不符,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5.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6.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7. 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則得獎者需於領獎時繳交10%之機會中獎稅金。活動獎項如為現金,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現金以外之獎項,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8. 本抽獎活動之得獎人所得贈品價值如超過1,000元(含1,000元)需依本公司格式填寫清楚個人基本資料並於個人基本資料表中所訂期限內回傳。
  9.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0.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1.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2.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3. 本公司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對於本活動之贈品本公司保有可以同等價值之贈品替代的權利。
  14. 此活動並非由Facebook所贊助、背書、管理。

兌獎須知

  1. 獎項之寄送日期將載明於中獎通知e-mail內。
  2. 得獎者聯絡方式以填寫抽獎資料時所填寫內容為主,若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將不負責。
  3.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香港商酩悅軒尼詩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4. 主辦單位單獨保有得獎人最後中獎資格審核與變更等值贈品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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